牧師/長老/監督 The Pastor/Elder/Overseer
Pastor Terry Smith
經文: 提摩太前書3:1-7
Text: 1Timothy 3:1-7
提摩太前書3: 1~7
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、就是羨慕善工.這話是可信的。2 作監督的、必須無可指責、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、有節制、自守、端正、樂意接待遠人、善於教導。3 不因酒滋事、不打人、只要溫和、不爭競、不貪財。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、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〔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〕。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、焉能照管 神的教會呢。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、恐怕他自高自大、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。7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、恐怕被人毀謗、落在魔鬼的網羅裡。
I. 選舉教會領袖錯誤的考量
A. 以一個人受歡迎性
B. 以一個人的過去
C. 以一個人的政治背景
D. 以一個人的財富
II. 選舉教會領袖正確的考量 (53:1-3)
A. 三個主要的責任
做決定 (提摩太前書 5:17, 希伯來書 13:17)
護衛真理 (提多書 1:9~11)
糾正在教義及行為上有差錯的 (提摩太後書 2:17~18, 提摩太前書 1:19~20, 提摩太前書 5:20)
B. 他們的資格
C. 他們的獎賞